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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现将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系主任任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院党纪检委员任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参见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三)复试形式:到校现场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

5)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再次审查入学资格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期不予复试。

(五)复试时间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两个方面,复试时间20分钟。

1)复试时间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将于4月1-2日举行,具体分1号上午、1号下午、2号上午和2号下午四个场次。3月31日下午17:00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单独通知考生所在场次,并请考生回复确认。上午面试8:30准时开始,下午面试13:30准时开始。上午场次的考生于7:30前,下午场次的考生于中午13:00前到等候室待命。各场次考生严禁随身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如手机,电话手表,pad等),如携带请及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暂时存放。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具体对接的工作人员。

2)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a. 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b. 考生抽取试题回答。学院依照已公布的复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命制试题,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

c. 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a. 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b. 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c. 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七)复试地点

学科

复试地点

等候地点

车辆工程(学硕)

主楼215

主楼328

车辆工程(专硕1组)

主楼216

主楼328

车辆工程(专硕2组)

主楼217

主楼328

车辆工程(专硕3组)

主楼218

主楼328

交通运输工程(学硕)

主楼314

主楼328

交通运输工程(专硕)

主楼211

主楼328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硕)

主楼315

主楼328

动力工程(专硕)

主楼213

主楼328

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硕+专硕)

主楼316

主楼328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于拟录取考生将通过调档审核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缴费

(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费用,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交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选择机构设置→选择组织机构→进入财务处网站→选择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可使用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开通时间3月22日上午9:00。

(三)注意事项:请考生交费前,核实自己手机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以便将交费成功后的电子发票信息发送到考生手机上。缴费次日,可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

六、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针对我院与汽车工程研究院和智能制造研究院联合招生的学科专业,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确定的名额,基于各单位等同招生的原则,依据学生选择和导师意愿,采取双向选择的政策进行分配。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调剂办法

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有调剂名额,相关调剂信息及工作办法另行在学院主页通知,请届时留意关注学院公告。

八、复试纪律要求

(一)考生:所有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复试区域内逗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手段和参与复试的其他考生进行交流,不得通过任何网络社交平台(如QQ,微信,微博等)转发和传播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消息。

(二)工作人员:参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徇私情,务必坚持保密原则和回避原则。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须全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复试工作期间,不得向考生提问与复试无关的问题。

(三)其他。不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进入复试现场,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需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联系人:郭老师0551-62903152

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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