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在学院范围形成朋辈引领教育的“传”、“帮”、“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开展寻“光”计划—2023年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参选对象
1.面向我院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在校生评选十佳大学生,分为十佳大学生党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十佳科技创新标兵、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十佳社会公益标兵、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八大类,每类2-4名,择优推荐至校十佳大学生及年度人物选拔。
2.面向我校在学制年限内且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评选十佳研究生标兵,评选分为十佳研究生党员标兵、十佳学术科研标兵、十佳实践服务标兵、十佳研究生干部标兵共计4类,每类1-3名,择优推荐至校十佳大学生及年度人物选拔。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热爱学校,深怀“工业报国”之志,有较强的爱校荣校意识和护校兴校使命感;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绩优异,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6.具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关心集体,参与十佳大学生典型事迹宣讲活动,服从朋辈教育基地安排,积极承担朋辈教育活动,主动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7.参评十佳研究生标兵的候选人同时要求科研成果突出或专业实践表现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或重修情况,原则上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分类评选条件
1.十佳大学生各类别评选条件
(1)十佳大学生党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各学年学分平均成绩均在专业前30%,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组织纪律观念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同学、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集体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典型的个人事迹。
(2)十佳学生干部:在任学生党组织干部、团学干部、主要班级干部并已任职满1年;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在同学们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拥戴;所在党组织、班团组织作风好、凝聚力强,特色工作明显,成员奖学金及荣誉等获得率高;所在组织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3)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有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自立自强,综合素质高,在勤工俭学、自助成才、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乐于服务同学,具有服务社会、他人的意识和行动;至少获得1次国家励志奖学金。
(4)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成绩良好;能够积极促进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并协助学校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鲜明的个人事迹,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5)十佳科技创新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题,或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或参与的创业项目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6)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在任社区委员会成员、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社区学生事务助理、楼长、楼层长、寝室长或寝室心理联络员等社区服务岗位;热心学生社区事务,积极利用学生生活成长社区、教育实践社区、业务服务社区开展学业辅导、心理帮扶、座谈交流等多彩教育活动,对社区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
(7)十佳社会公益标兵:长期坚持投入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扶贫济困、孝老爱亲、公益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效益等;获得省级或者市级及以上奖励、积极参与各项公益环保赛事、被主流媒体报道并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可优先推荐。
(8)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如艺术展演、运动会等,且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形成可供欣赏的优秀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或体育健身运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或在国内、国际相关比赛中斩获突出奖项;对营造健康浓厚文体活动氛围、提升学生文体素养起到积极作用。
2.十佳研究生标兵各类别评选条件
(1)十佳研究生党员标兵: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敢于担当,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突显,受到师生广泛赞誉,有典型的个人事迹。
(2)十佳学术科研标兵: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在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申请人所获得成果应当是申请人在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的成果,包括截至提交申请时所取得的论文(若自己为二作,导师必须为一作)、专利、学术专著和其他科研成果等。
(3)十佳实践服务标兵: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利用自身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善于创新创业,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相关项目攻关中取得突出业绩,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能够直面逆境,自立自强,综合素质高,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
(4)十佳研究生干部标兵:在任学生党组织干部、团学干部、主要班级干部等并已任职满1年;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在同学们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团结同学,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拥戴,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党组织、班团组织作风好、凝聚力强,特色工作明显,成员奖学金及荣誉等获得率高,所在组织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三、评选流程
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进行各类别十佳大学生答辩,每名学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曾获得过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选。
答辩地点学院统一通知,答辩时间暂定为3月21日下午,各类别评选同步开展。
四、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院将进行表彰,并依托学院“天之交子”朋辈交流平台进行宣传、展示与交流,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五、申报工作
申报个人提供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三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十佳××候选人×××事迹材料”)、生活照3张(电子版且像素不低于1500*2000)、个人成绩单(以图书馆成绩单打印为准)。其中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附于报名表后,放在一个word里;生活照及成绩单单独提交,不放在文本中;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者所提供支撑材料应为当前培养阶段的表现或取得的成绩,请将个人材料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严格按照提交材料要求进行准备。
十佳大学生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547259649@qq.com,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翡翠湖校区交至综合楼306西,屯溪路校区交至格物楼311西);十佳研究生标兵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173930902@qq.com ,纸质版上交至格物楼311东。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下午四点前。
五、注意事项
申报者需提交真实、可信的申报材料,如经学院核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所在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
屯溪路校区:郭老师 0551-62902970
翡翠湖校区:韩老师 0551-63831824
研究生:
屯溪路校区:董老师 0551-62902973
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