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人才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创新人才奖的人选主要指近3年对安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在皖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二)在拥有并应用专利技术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品牌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在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行业技术进步以及产业发展方面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四)在管理上有重大创新,管理效率明显提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在评选周期内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同类奖励的,不再重复参加评选。担任厅级及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新人才奖:
(一)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三)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推荐人选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推荐人选名额为1名,各相关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推荐1名人选报人事管理办公室,然后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候选人需填写《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人才奖评审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资质证明(证书)和相关成果、业绩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其创新水平与能力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各单位和被推荐人要对评审表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名单一份,包括人选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学历、学位、专业、专长、100字的主要贡献成就情况摘要(附电子版)。《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人才奖评审推荐表》(附电子版)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8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事迹材料(附电子版);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或专著(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
(3)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同级税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开具的税收发票复印件;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推广应用的效益证明);
(8)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以上材料只需先交《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区创新人才奖评审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附电子版),待学校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根据文件要求整理、编印上报材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人员的材料交人事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2901084,电子邮箱:hfutrsk@126.com。
人事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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