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05]9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1年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无法市场购买,需要自行设计、加工制造的仪器设备;
2.对现有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改造和技术研发;
3.与实验室工作相关、属自行设计或制造的创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申报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同等条件下专职实验人员优先);
2.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研制工作;
3.单个项目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
4.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报项目须学院排序并经分管领导签章后统一提交。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请将申请书(一式十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11年11月30日前交至行政2号楼219室,电子文档发至ddingtao@163.om。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贾贤龙 丁 涛 联系电话:2901148
教务部、研究生院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