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包括两部分: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2、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现就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可面向全国接收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
1、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如下:
①重点学科: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院)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培育)
②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特种显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光电技术研究院)
特种显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技术研究院)
省部共建现代显示技术国家重点试验室培育基地(光电技术研究院)
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汽车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智能决策与信息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学院)
光伏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农产品生物化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物机电研究所)
智能决策与信息系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学院)
安全关键工业测控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及成形加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育部IC设计网上合作研究中心(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教育部应用物理网上合作研究中心(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地质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报:
高等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学科可放宽到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在职),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外来访问学者来我校报到缴费并顺利完成访学计划后,我校指导教师按学校规定领取访学指导费。
四、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无需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加强校际交流扩大学校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希望符合相关条件的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5点前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901085 邮箱:szb@hfut.edu.cn
师资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2011年专家库更新《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doc
汇总表-( 学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