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经促局),机关各处室(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评审专家,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评审项目的合法权益;
(二)业务素质高,熟悉所从事业务领域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行业的专家,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或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项目评审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
二、专家分类
专家专业需求详见附件1,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需求类别。
三、申报程序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附送相关材料;
(二)市经信局各相关责任处室(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和推荐专家的初选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在各处室(局)初审的基础上,进行总体审核并整合分类;
(四)对拟纳入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选聘进入项目评审专家库。
四、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二)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三)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著作、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
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申报和单位集体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等,可组织集体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所需申报材料可以报送或邮寄至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0551-63538562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515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专业需求表
2.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
3.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汇总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