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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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集中报废处置的通知

各位老师,本学期集中办理资产报废学院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请有需要的老师在“信息门户-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处置-申请报废”中将满足条件的资产进行填报申请。要求:

  1. 报废的资产必须达到报废年限,确实无法使用的家具和设备。

  2. 系统提交需上传报废资产照片。

  3. 单台件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报废单独提交,技术鉴定表需5人签字。

  4. 如有未达使用年限的资产要报废,须与满足年限的资产分开单独提交申请,另外报送关于未达使用年限的资产提前报废情况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模板见国资办网站-文档下载)。提前报废的资产需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是否同意申请,并经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审核后才能确定是否给予处理。如无特殊原因请不要进行提前报废申请。

  5. 系统申请以及签字的纸质报废技术鉴定表在11月15日前送至格物楼215董瑞娟老师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废资产申请本学期不予办理。

  6. 报废资产的回收预计在12月份进行,请申请的老师准备好报废资产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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